1. 股权分散化:通过增加股东数量和分散股权,使得任何单一股东难以获得控制权,从而降低被收购的风险。2. 毒丸计划(poison pill):这是一种在公司章程中设置的特殊条款,允许现有股东以低价购买大量新股,从而稀释潜在收购者的股权比例。3. 股东权利计划(shareholder rights plan):类似于毒丸计划,股东权利计划赋予现有股东在特定情况下购买新股的权利,以增加收购成本。4. 白衣骑士(white knight):公司寻找一个友好的第三方作为和记娱乐怡情搏娱的合作伙伴,以更高的价格或更好的条件进行收购,从而击败潜在的敌意收购者。5. 皇冠珠宝(crown jewel):公司出售其最有价值的资产,使得收购者失去收购的主要动机。6. 帕克曼防御(pacman defense):公司反过来收购潜在的收购者,以保护自己的独立地位。7.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 mbo):公司管理层组织收购公司的股份,从而保持公司的独立性和控制权。8. 限制性条款(restrictive covenants):在公司章程中设置限制性条款,如限制股东投票权、股权转让等,以增加并购的难度。9. 提高债务水平:通过增加公司的债务水平,提高公司的财务杠杆,从而降低公司的吸引力。10. 法律诉讼: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如反垄断诉讼、知识产权诉讼等,以阻止或拖延并购进程。
这些反并购措施各有优劣,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战略目标来选择合适的措施。同时,这些措施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上市公司可能会面临恶意收购的风险。为了保护自身利益,维护公司稳定发展,上市公司会采取一系列反并购措施。本文将详细介绍上市公司常见的反并购策略。
毒丸计划,又称股东权利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反并购措施。当收购方持股比例达到一定阈值时,企业会向除收购方外的所有股东大量低价增发新股,从而摊薄收购方的持股比例,增加其收购成本。毒丸计划分为外翻式和内翻式两种,外翻式毒丸在收购方持股达到50%以上时触发,而内翻式毒丸则是在收购方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自动触发。
当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存在法律缺陷时,目标企业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来阻止收购。例如,收购方可能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反垄断法规等。通过法律途径,目标企业可以有效地制止恶意收购,保护自身权益。
国内法律并未禁止上市公司间相互持股。因此,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信任的公司达成协议,相互持有对方股份,确保在敌意收购发生时不进行股权转让。这种策略有助于分散股权,降低敌意收购的风险。
上市公司可以鼓励内部员工持有本企业的股票,并成立相应的基金会进行控制和管理。在敌意并购发生时,如果员工持股比例相对较大,则可以控制一部分企业股份,增强企业的决策控制权,提高敌意并购者的并购难度。
《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并未禁止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通过设立分期分级董事会,可以维护公司董事会的稳定,从而起到抵御敌意收购的作用。
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通过融资购买公司股份,从而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当面临敌意收购时,管理层可以通过mbo来巩固自己的地位,抵御外部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以特定价格购买其持有的股份。目标公司可以通过拒绝要约、提出反要约等方式来应对要约收购。
反收购基金是一种专门用于抵御敌意收购的基金。当上市公司面临恶意收购时,可以通过引入反收购基金来增加收购方的收购成本,从而保护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相关信息。这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降低恶意收购的风险。
上市公司在面对恶意收购时,可以采取多种反并购措施来保护自身利益。通过毒丸计划、司法诉讼、相互持股、员工持股计划、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管理层收购、要约收购、反收购基金以及信息披露等策略,上市公司可以有效地抵御敌意收购,维护公司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