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电关于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电”或
“公司”)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云”)于 2016 年
9 月 11 日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双方合
作开展云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合作意向,相关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
阿里云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10 日,在杭州、北京和硅谷等地设
有研发中心和运营机构。阿里云的目标是打造互联网数据分享第一平
台,成为以数据为中心的云计算服务公司。
二、合作目的
双方在沟通中建立起在云计算、大数据方面合作的意向,双方
愿意共享各自领域的优质资源,在双方合作的业务领域形成合力,共
同拓展市场。双方将在合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整合双方各自优势资
源,实现双方跨越式的发展。
三、合作范围
(一) 广电云建设合作
双方就云产品进行全系列合作,实现阿里云在广西广电的混合云
“飞象云”(暂定名)落地,内容包括与阿里云大数据计算、虚拟化
计算、分布式数据库、云盾安全防护、存储与 cdn、虚拟网络及云集
中监控管理等产品进行广泛的合作,同时与阿里云共同组建合作项目
团队,通过广西广电云实现对自治区及东盟阿里云相关产品的应用推
广和服务提供,为自治区政府、各政府部门及社会各企事业单位提供
落地广西的阿里云全系列公共云、专有云产品服务。
(二)媒体云建设合作
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双方在共同构建广西广电
云基础上,从视听产业入手,合作建立 t2o 的公有媒资云服务,实现用
户对视频文件传输、转码和管理,实现电商管理应用,实现商户对 t2o
的多渠道发布,观众可以在收看电视节目时,使用手机直接扫描节目
的二维码即可购买节目内的商品服务。
在新媒体业务方面,双方合作共建的媒资云可为客户提供虚拟云
制作、云编辑、云存储、云转码等视频节目管理服务,利用阿里巴巴
集团视频多渠道发布服务,并与阿里云相关产品、第三方工具平台结
合,打造基于大数据挖掘支撑的全媒体融合业务服务平台。为自治区、
市、县各级播出机构、新媒体企业、视听网站、高校多媒体教育及各
企事业单位提供视听产品制作工具和发布服务。
(三) 大数据运营合作
广西广电已经建设了自身的用户行为分析大数据系统,能够采集
直播电视收视行为数据、回看点播收视行为数据、小象互动平台收视
行为数据及宽带上网行为数据。基于广西广电用户行为数据,双方共
同开发和运营广西广电大数据资源,进行用户收视行为分析、直播点
播节目内容标签大数据、广告大数据、上网行为大数据合作,实现大
数据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视频标签应用、内容推荐、广告推送、
增值服务及舆情分析,同时为自治区政府、各政府部门及社会各企事
业单位提供大数据相关产品及服务。
(四)和记娱乐怡情搏娱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
阿里云将为广西广电提供基于阿里云的相关和记娱乐怡情搏娱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产品架构和记娱乐怡情搏娱的技术支持、培训认证、推广及品牌展现机会。
四、合作期限
双方初步拟定开展合作的期限为 3 年,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本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续签新的合作协议。
五、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最终实施的效果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1 日